注意事项

1.出国前准备事项

被选拔为交换学生的学生在出国前必须收到国际协力处交换生负责职员的有关派遣大学申请书提交、签发签证、交换期间需学习的教学科目听课申请以及学分认证等说明。

在姊妹大学学习的本科课程可以获得学分认证。但必须要在收到国际协力处的介绍说明后和指导教授进行面谈来决定在姊妹大学要学习的教学科目。否则有可能得不到学分认证。

从申请交换学生到被派遣为止,需向国际协力处依次提交以下资料。 交换学生申请书、交换学生推荐书、成绩证明、接受公证的外国语成绩单(部分大学除外)、交换学生面试/语言能力评价、国外大学申请书、护照复印件、入学许可书、签证复印件、国外大学预听课科目以及代替科目申请书、机票复印件、语学院听课证。 个别特殊情况下,可能要求提交其他资料。

2. 回国后处理事项

交换期间结束后,需向国际协力处提交交换生体验记录和对方学校概况。

连同回国报告一起,需向国际协力处提交在对方学校学习的所有教学科目说明以及有关资料。

在收到对方学校的该国家语言成绩单/英语成绩单以后成绩方可转换成本校成绩。为了成绩单尽快到达本校,最好是学生本人向对方学校进行委托。

国际协力处在收到对方学校的成绩单以及学生和指导教授面谈后制作的学分转移申请书后,通过内部裁决马上将其换算成本校成绩并赋予学分。

本校和对方学校在修课学分分数和计算方法上出现差异时,将其转换成适合本校的学分体系后进行处理。

3. 学费缴纳以及住宿费

在被指派为交换学生的学习期间,学费需向本校缴纳。

被指派为交换学生的情况,在被派遣期间必须要保持在学状态。

在办理留学手续时发生的经费和旅行费以及留学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费等均由学生负担。

4. 有关取得学分的注意事项

交换学生在被派遣去的大学里获得的学分最多可认证19学分。

所获得的学分在将姊妹大学开具的并密封发送(The University of Suwon, 17, Wauan-gil, Bongdam-eup, Hwaseong-si, Gyeonggi-do, 18323 Korea)的相应国家语言和英文成绩单各1份、学分转移申请书、教学科目说明等资料提交至国际协力处并审查通过后方可被认证。

所学科目每门课程要有一份讲义计划书并需学生亲自提交至国际协力处。

学期结束后6个月以内要提交学分转移申请书并结束成绩处理。

在姊妹大学所学习的科目在学籍簿上标示为『在交换大学所取得的科目』。开具成绩证明时,将以在交换期间学习的英文科目名进行标注。 成绩将在学业成绩单上根据本校标准合算后记录,但在累积总平均分时不被合算。

交换学生在被派遣期间,在对方学校以外所取得的学分不予认证。

5. 其他注意事项

在作为交换学生被派遣去学习期间理应遵守对方学校的校规。 因为在姊妹大学学习期间,即是水原大学的学生,同时又是该大学的学生。

在结束交换学生学习后,交换学生需将姊妹大学体验录韩文和相应国家语言各一份提交至国际协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