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协力处介绍
国际交流处
交换学生
外国学生
项目介绍
申请资格与选拔
交换学生现况
学分认证程序
学分认证规定
注意事项
回国前向对方学校要求开具与交换项目相关的成绩证明
必须将对方学校密封的成绩证明发送至本校(英语及相应国家语言各1份)
申请书(参照指定格式)1份
姊妹大学发放的密封的英语及相应国家语言成绩证书各一份
科目解析(Syllabus), 相关学校招生简章(bulletin)等在对方学校进修的科目资料
指导教授、系主任(专业主任)及院长确认签名
向国际协力处提交资料
提交用相应国家语言翻译的科目解析
交换生体验录韩文及相应国家语言各1份(参照指定格式)